社区应用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主题 : 这婚离还是不离?
级别: 安琪儿
UID: 564263
精华: 0
发帖: 2
橘果: 17 颗
威望: 0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11-11-17
最后登录: 2011-11-27
130  发表于: 2011-11-17  
人都说、一次不忠百次不容...不过、还是要因人而异的吧...
还是要好好谈谈、沟通最重要啊!
各 自 安 好 、
koyo937 离线
级别: 皓月祭司

UID: 489658
精华: 0
发帖: 912
橘果: 447 颗
威望: 1874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434(时)
注册时间: 2011-02-13
最后登录: 2015-12-28
131  发表于: 2011-11-17  
其实这年头,谁也离得开谁。不过你们有个女儿就另当别论了。第三者她是肯定巴不得你离婚,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地一起,从你女儿生日那天就知道了。问题你是怎么想的,心冷可硬不起来。那就分开一段时间,也许你会觉得你并不是想像中那么需要他,也算是给自己和他一个机会,你不要忘了你才是他法律上的妻子,他的父母朋友一定是站在你这边的。虽然小三上位的有,但是你有女儿和你们这么多年来的经历。你还怕什么。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998126 橘果 +3 2011-11-17 感谢分享,加分鼓励
隐藏评分记录
merry85 离线
级别: 皓月祭司

UID: 140442
精华: 0
发帖: 2233
橘果: 40 颗
威望: 1057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886(时)
注册时间: 2009-01-16
最后登录: 2017-07-22
132  发表于: 2011-11-17  
LZ现在什么年纪了?我没有结婚,给不了建设性意见,毕竟心境不同啊,如果LZ还年轻,筹码还是有的,好好打扮打扮,打起精神来战斗吧,不管输赢,毕竟努力了。曾经我就看到过一个原配斗小三胜利的帖文呢。如果不想战斗,只是想维持家庭,这样忍着,矮,只是不是很幸福。

无关乎……
只希望有个人……
值得用心对待!
昭华熙拾 离线
级别: 皓月祭司

UID: 491926
精华: 0
发帖: 268
橘果: 1960 颗
威望: 1122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464(时)
注册时间: 2011-02-20
最后登录: 2024-03-25
133  发表于: 2011-11-22  
就算不想离婚,也不应该这样拖着不解决问题,只会增加男人的嚣张,觉得他怎么样乱来都无所谓,这个男人连女儿都不顾了,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思呢?
wljydc 离线
级别: 冰雪之王

UID: 232311
精华: 0
发帖: 1685
橘果: 15491 颗
威望: 2868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1178(时)
注册时间: 2009-07-14
最后登录: 2024-04-29
134  发表于: 2011-11-22  
至少不能这样听之任之,如果还有爱还能挽回爱, 那就想办法收回他的心,如果爱已经死那就离了吧
daisy1985 离线
级别: 玫瑰骑士

UID: 287749
精华: 0
发帖: 659
橘果: -17 颗
威望: 394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168(时)
注册时间: 2009-10-01
最后登录: 2012-10-24
135  发表于: 2011-11-25  
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好難辦的
我覺得應該了解一下具體的情況
小三是什麼樣的人?
他們在一起多久了?
如果可以挽回那就盡量挽回,如果不能就離了算了
女人千萬不能丟掉自尊
清空我的评分动态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1条评分记录
998126 橘果 +2 2011-11-27 感谢分享,加分鼓励
隐藏评分记录
從來處來,往去處去
superkids 离线
级别: 吟游仙子
UID: 20697
精华: 0
发帖: 4
橘果: 1135 颗
威望: 106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0(时)
注册时间: 2007-08-25
最后登录: 2012-03-09
136  发表于: 2011-11-25  
楼主自己好好考虑。
觉得,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是要和老公好好谈谈。
给自己自由又有什么不好?
kimheechul 离线
级别: 吟游仙子
UID: 57610
精华: 0
发帖: 276
橘果: -75 颗
威望: 69 点
光辉成就: 0 分
在线时间: 27(时)
注册时间: 2008-04-28
最后登录: 2013-08-13
137  发表于: 2011-11-26  
离还是不离?很矛盾,先看看自己是否有何不足,再和他谈谈,冷静下来想想一起走过的路,坎坷的,幸福的或许他会回心转意,毕竟你们的孩子还小。考虑清楚哦
确定了眼神 我遇上对的人。。。。
描述
快速回复

【温馨提示】请认真回帖,禁止纯表情、纯数字、纯复制等水帖!请勿套用“谢谢楼主”、“抱走”、“完结没有”等无意义的回复!每个帖内连续回复请勿多于3帖,每个版面连续回复请勿多于10帖!除茶馆外其他版面请勿版聊,回帖请与主题相关。
验证问题:
本论坛的名字是什么? 正确答案:橘园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