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的画笔绘出绚烂的童年
坐上回溯的列车和我一起回到那段纯真美好的往昔岁月
某无良科学家研究得出:一个人的确切记忆是从五岁才开始的,所以,五岁前偶干的各种奇事,怪事,坏事,傻事,偶一律不予承认。以下是各位证人对偶血淋淋滴控诉:
LA妈口述坏事之一: 偶妈说偶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最喜欢扎两个羊角辫,一甩一甩,一蹦一跳滴出去玩,看起来挺娇弱的一个小姑娘,其实内心素非常彪悍。和小伙伴过家家的时候偶一定要当太后娘娘,接受众小太监,小公主,小皇子们的朝拜,其实那时候偶哪里知道太后到底是干啥职业滴,反正是穿黄袍的大boss的终极boss。玩老鹰捉小鸡的时候,偶硬要充当坚强勇敢滴母鸡角色,一个不小心被捉走了鸡小子,偶二话不说就冲上去把他解救出来,从此以后,只要偶当母鸡就没有人敢当老鹰。
LA妈口述坏事之二: 话说某个艳阳高照滴午后,LA正和小伙伴手牵手在游山玩水,突然一个大班滴小男生冲过来说要和我们一起玩,还恶狠狠的抢我们手中5毛钱一支的桔子汽水喝。看着一群颤巍巍要屈服于大班男生淫威之下的小伙伴,LA的小女子主义瞬间爆发,抄起手中的汽水瓶盖义无反顾地划向大班男生娇嫩的小俊脸,大班男生楞了一会才发现脸上血流如注,抹着泪,捂着脸一路小跑的告状去了。事件结果是:有义气,不畏强权,坚强勇敢滴小小LA被LA妈抽了一顿竹笋炒肉丝。
LA妈很疑惑,为什么比偶高一头的小男生还能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欺负成那样。
以上事件发生在偶五岁之前,偶可不承认偶有这么滴坏。当然,小小LA除了会搞坏,也素相当有搞笑才华,以下是LA姨滴呈堂证供:
LA姨口述爆笑事件之一: 那是一年春来到,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迎新年。LA爸为了慰劳辛苦劳作的LA妈从省城带来了金银首饰,一群妇女围坐在LA妈身边七嘴八舌,某LA揪起小耳朵听八卦,突然,人群中有一句:“这是xx给他老婆买的金首饰,还蛮好看的。”某LA瞪大眼睛惊疑的望着LA姨,说了一句至今让偶后悔莫及,被人当成笑柄的话:“原来我爸爸的老婆就是我妈妈。”话说那一年某LA已经年满七岁了。
LA姨口述爆笑事件之二: 那是一个电视剧盛行的90年代,LA已经在读小学四年级了,传说中的叛逆期提早到来,LA总想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来引起注意。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LA爸和LA妈已经进入梦乡,小LA沉醉在一部绑架电视剧中不能自拔。突然,LA灵机一动,嘿嘿,马上从书包里翻出铅笔和纸,故意用左手歪歪扭扭写道:xx,你女儿已经被我们绑架了,速带2万元(价码偶考虑了一下,从10万降到了2万,可能素偶想起自己可能值不了这么多钱)xx号xx点到xx路xx垃圾箱旁交赎款,如果你敢报警,马上撕票。偶还像模像样的把纸压在桌子上顺便把书包从客厅拿到了房间,然后小LA就心安理得的睡觉去了。第二天一大早,某LA被一阵很大的开门声吵醒,睁着惺忪的睡眼看着LA爸从惊恐到呆楞最后暴怒的脸,得到了某个意料之外的严重的大恶果。自此以后,自我绑架事件成了LA人生的一大污点,有事没事被人拿出来肆意嘲笑一翻,LA自我感叹:要是偶也能穿越那该有多好!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某LA的幼年和童年,挨打甚少,搞笑甚多,吃滴圆圆滚滚,跑起来奔奔跳跳,素一颗扎扎实实滴开心果。
(以上是偶滴童年总结,纯属事实,略有夸张,实为行文需要,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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