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个新闻,大概是说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中有几十人已经获刑,除周永康等3人外,收受贿赂超过千万的一般被判处12-15年,无人获死刑,有关专家称对于贪腐类案件,目前趋势是呼吁不用死刑。
看完这段新闻,感觉有点可笑,虽然说人的生命宝贵,不该随意剥夺,可是对于贪污受贿,尤其是对于巨贪,在我看来12-15年真的太少了,他们在狱中照样可以靠金钱过着相对别的罪犯更舒服的生活,甚至他们可能比很多勤勤恳恳只是贫寒的普通人过得都好。
并不是把社会看的太黑暗,而且这就是现实,另外对于这类相关“专家”,真的不敢苟同.....
所以,对于是否应该判巨贪死刑这件事,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