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八条)。
今天看到新闻里说要延长产假啥的,觉得还是有问题的阿,能提高一点母乳喂养率,但是效果应该不是很大的。
一直说母乳喂养好,我们都知道母乳好阿,但是上班的人怎么办呢,产假晚育的才只有四个月,一般只有三个月,母乳喂养正好在半当中,上班之前还要调试一点时间的吧,要让宝宝逐渐适应没有母乳的生活吧,那真正让她吃好吃饱的时间短之又短了。
如果专心在家母乳喂养,那就牵涉到至少6个月的时间吧,估计没有单位会同意你请假半年以上的吧,要么你直接不干了,但是不是每个妈妈都当的起全职太太的。
而且如果你离开工作太久,可能岗位已经被人顶替了阿之类的,现在工作的不可替代性是非常差的,基本上稍微上手一段时间,都能胜任,除非是技术类的。女孩子一般文秘类的比较多吧。
哎,社会是多么的残酷阿,真是个两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