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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冰壶秋月,中秋书评——评多本书
衣袂飘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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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壶秋月,中秋书评——评多本书

管理提醒: 本帖被 alwayslove 执行加亮操作(2010-12-28)


第一次接触这类小说,当时红极一时的小说,不止一次的重新翻阅,它们是我心中不可超越的小说。

《步步惊心》by 桐华


《何处金屋可藏娇》by 那那

《夜船吹笛雨潇潇》by 沧月


《我相信,幸福是会重生的》by 爱爬树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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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衣粒粒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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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前来捧场 也希望看到好的推荐哈
衣袂飘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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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09-18  
 
《步步惊心》作者:桐华 

简介:
一场穿越时空的爱恋,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剧。原本是繁华都市的女生,却因一脚踏空而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她带着对清史的洞悉进入风云诡变的宫廷。她知道自己不该卷入这场九王夺嫡的争斗中,可心不由己,因为这里有她所爱的,也有爱着她的……


《步步惊心》是我看的第一部穿越小说,当然也是第一部清穿小说,可以说在清穿这个题材上,我看书的起点是很高的了,第一次看的就是这个类型的开山之作,也是最好的三部作品之一。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在清穿的《独步天下》,《步步惊心》,《梦回大清》这三本最好的书之中,我觉得《步步》是写的最好的,也是后作都不太可能超越的完美的作品。
桐华的文笔很好,将一个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刻画的很到位,很传神。无论是女主的徘徊,四的深情,八的抱负,十的憨厚,十三的洒脱,十四的孩子气都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马而泰.若曦,文中的女主,原是一个普通的都市女性,却因为一场意外,摇身一变成了大清朝八阿哥侧福晋的妹妹。知晓历史的若曦想尽量避免卷入这场历史中,偏天不遂人愿,她只能越陷越深。

有很多人说不喜欢若曦的性格,她优柔寡断,摇摆不定,招惹了一个又一个阿哥,但都因为知晓最后的结果而裹足不前,但我觉得这样的若曦才更真实,也许是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胆小的人吧。若曦的一步步都走得很小心,但尽管这样,她还是被身边的人感动,然后违背自己的意愿卷入他们的生活。若曦爱上八阿哥是生活点滴的积累,这样一个温暖如玉的男子,他的关心呵护如何能不让若曦动心;若曦爱上四阿哥是在追逐与被追逐中滋生的,如此一个霸道冷清的男子,他的细心追求如何能不让若曦动情。若曦的一生就在这两个男人的争斗中辉煌陨落,有人说若曦用情不专,但我觉得不是,在接受四阿哥的时候她已然放手与八阿哥的感情。也许可以说她对这两段感情并不公平,同样的选择,她接受了四阿哥但拒绝了八阿哥,但在知晓结果的前提下,作出这样的选择也能理解不是?若曦最终选择了四,但最终还是因为八失去了孩子,因为八钻了牛角尖,强要离去,最后带着遗憾离去。
四阿哥胤禛,文中的男主,因为误以为若曦喜欢他而开始注意她,然后爱上她。文中的四有皇子的霸道,他强势的插入若曦的生活,逼迫若曦适应他的存在;他也有他的温柔,一直关注着若曦,及时为她排忧解难;他也有皇帝的计谋,不能说若曦爱上他不是因为他步步为营的计策。四爱若曦,他也爱江山,时刻的伪装,后期的隐忍,以及最终的残酷,被这样一个男子爱上,是何其幸运。
八阿哥胤禩,文中的另一男主,这个清朝历史上颇有名气的廉亲王,他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腹黑,在温柔的表面下是一个心思缜密的政治家。八爱若曦,但他不了解若曦,所以最终失去了她,而在夺位之争中,也许是他的运气太差,也许是他太锋芒毕露,最终败给四。想到他的结局,让我心里很是难受。
十阿哥胤鋨,第一个喜欢上若曦的阿哥,这个头脑简单的阿哥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男配,喜欢他的直肠子,喜欢就是喜欢,不带任何目的的对若曦好,其实一直觉得如果若曦与他在一起的话绝对会是最幸福的一个结局。
十三阿哥胤祥,《步步》中的胤祥是最洒脱的一个阿哥了,他和若曦是朋友,是知己,他与若曦之间的情分亦是极深,文中他的爽朗也是我对其最深的印象。
十四阿哥胤祯,被后世称为大将军王的皇子,我不知道文中的他是否喜欢若曦,但他为帮助八不顾生死的兄弟情谊,及最后为气四而做些小动作的孩子气,都让我喜欢上了这个人物。
在清穿这个题材上,可能有人不喜欢《步步》,但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也许是因为这样一个悲剧让人揪心,在我心中没有一部作品能超越《步步》,它是我眼中最完美无暇的清穿之作。

[ 此帖被衣袂飘飘在2010-09-28 21:4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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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袂飘飘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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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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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金屋可藏娇》by 那那

简介: 
一部华丽的汉代风物志, 一个现代奇女子以废后身份翻云覆雨大汉后宫的传奇故事。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不输给言情小说的哀婉柔腻,不输给历史小说的恢宏大气。浩如河沙的穿越世界,只有这一部不容你错过。
她,不如卫子夫,集十年专宠于一身;不如李夫人,有汉武帝留下的思念之辞;不如赵婕妤,有一个继承皇位的儿子。她,只在人世间留下了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成语,只在史书上留下了一个善妒的骂名,只在文人中留下了一首《长门赋》。
风偶尔吹过,将行帐微微撩起,一丝月光透了进来。一个身着素纱禅衣的女子半坐着,仿佛没有感觉到那夜风的寒意,她痴痴地望着边上那张熟睡的容颜:“紫霞仙子说,她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可是我却连结局也看到了,刘彻,你叫我还能相信什么呢?”




从清穿开始喜欢上了穿越小说,如果说清穿我最喜欢的是《步步》,那汉穿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何处》。这本《何处》是在出书之后很久才想去看的,记得刚开始我在书店翻过这本书,在最后看到“像王子和公主一样幸福的生活”的时候就有些抽了,于是放下没看,是之后看了很多推荐才再次捡起这本书,而这一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也喜欢上了历史上的这个陈阿娇。 
金屋藏娇,一直都知道的成语,但知道它的完整由来是一部《大汉天子》。由此剧了解了那段历史,知道了刘彻的那两个皇后。在此剧里我不喜欢卫子夫的懦弱谦卑也不太喜欢陈阿娇的不懂审视夺度。《大汉天子》之后也就不再注意这段历史,直到看文。
《何处》里的女主是陈阿娇,一个带着现代穿越灵魂的废后,逃出幽禁她的长门宫,遇上她的哥哥,在宫外展开一段精彩的历程。不得不说女主有那么点点万能,不过我不是很排斥这样的女主就是了。遇上贵人,开创自己的事业,之后为了自己的圣母心去到荒凉的辽东城建立了自己的城市。
不得不说我蛮喜欢这段内容的,女主的成长,她的一点点小聪明,还有那些现代人的思想,慢慢改变原本荒凉的辽东城。然后,作者为女主的万能找到一个很强大的作弊器,一个非常高科技的电脑。于是女主之后的强大有了一个很给力的靠山。树大招风这话绝对不错,辽东城的壮大,终是引起皇帝的注意,于是不得不离开,于是故事进展到下一个阶段,女主慢慢走近男主。
相见不相识,当刘彻出现在阿娇面前,她只是把他当成陌生人,这让刘彻发现他失去了什么,在加上阿娇手上有的能预知未来的能力,刘彻坚定要将阿娇带回身边。在漪澜殿了解到过去一切的阿娇,真真变成了陈阿娇,开始在皇宫中的生活,也展开了她与刘彻之间的爱情角逐。
阿娇步步后退,刘彻步步紧追,于是在一场策划好的晚餐之后,阿娇终是被迫踏出极重要的一步,与刘彻有了肌肤之亲。之后的一切显然都合情合理了,两人渐渐走进彼此心底,在刘葭出身之后,两人间的关系更进一步。直到甘泉宫的事变,最终让阿娇放下心中最后的芥蒂,而再次怀上的孩子更是将两人紧紧地绑在一起。
出版的内容在这里就完结了,像童话般,结束在王子与公主的美好开端。
在这本小说里除了刘彻和阿娇这对主角外,还有很多我很喜欢的人物。像是李希,他的精明博学还有对认定的家人那份付出的真心和护短让我感动;像是纪稹和霍去病这对挚友,各自有各自的阵营,但却彼此惺惺相惜,两人之间的矛盾挣扎让我心痛;还有韩默这个用自己一生去爱阿娇的男子,那份不求回报的真心让我动容。除了这几个出场比较多的配角,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就是刑天。他的出场并不多,但这个少年的不羁洒脱与看似懒散实则聪慧有责任的形象还是让我深深记住了这个人物。
除了这些出挑的人物,作者对历史的精确还原也让我佩服不已。
[ 此帖被衣袂飘飘在2010-10-09 21:3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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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0-09  
夜船吹笛雨潇潇》by 沧月 
前言:
这一篇的起因,是因为和小椴在聊天中说起皇甫松那一首小词《忆江南》: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
然后一时兴起,决定邀几个写手,学红楼诗社的做法,一人一句的将这首词写完。小椴先挑了最后一句“人语驿边桥”去,我就勾了这个“夜船吹笛雨潇潇”。


沧月的书,除了镜系列,最喜欢的一个单本,很简单的一个故事,却让我一直记在心里。
很短的故事,从女主嫁给男主到她与他分道扬镳一共只有短短的十天时间。
海王的女儿,二十五岁未嫁的女子,生性豪放的女金吾,嫁给文韬武略天纵奇才的七皇子,身份地位如此悬殊的两人也许注定不会有个好结局。从小在海上长大的女子,不受拘束,自由自在,这样的环境造就了她性格上的强势与霸道。她不是大家闺秀不会轻声细语的说话,她不学琴棋诗画不懂治国安邦的良策,她不解人心难测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恶,但就是这样的女子,让人疼到心底。第一次出场就是身穿红色嫁衣的女子追逐着刚成亲就离开的丈夫,霸气出场,极冲的话语果决的行动,在承认了男子的实力之后,决绝的跟他上到战场,虽然话语没有其它女子的温柔顺从,但这般的勇气与气势却是那些女子所不及。
仍是一身红衣,出现在战争的最前线。与商贾们的周旋,凛冽的作风,不拖泥带水的决断,为大军赢得最大的利益。被冷落在旁,怒火翻腾的打翻一桌茶水,在那男子的眼中,她看到了他的看不起,心痛的出言侮辱,想与之一搏,却无奈与他的隐忍,后被那温柔的女子劝阻熄灭心中的那滚滚怒火。再强势的女子总有她的软处,于是单纯的她喜欢上那温婉的女子。
深夜的花园,还是那抹嫣红如血,只是这次看着男子与她喜欢的女子这般的深情,她终是了解男子的心,心碎的喊出那句“我不要你了”,颤抖的声音,破碎的感情,心底的酸涩,想到城中的百姓,想到自己的誓言,于是忍痛留在城中,但傲然的与他划清。只是看到他浑身是血的在战场之上,却狠不下心放弃他。救下他,然后放走他,休了他,短短十天,从新婚到休夫,那个女子伤了一次心,却了解了25年来不曾了解的一些事一些情。
因为沧月的这篇文我喜欢上这种大气的女子,也喜欢上穿着红衣的洒脱女子。红衣似血,红衣似火,这样的一个如火女子深深打动我。与之相对的那个白衣男子,从始无奈到终似悔,他的心里有那么个人,所以他看不到她的好,所以他错过了她,随最后似乎又与她相遇,但我心底还是不喜他,总觉的他配不上这如火女子。
他与她相遇太晚,他与她相遇是错,在他一生中的两个女子,白衣的温柔红衣的洒脱,突然就想到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 此帖被衣袂飘飘在2010-10-10 20:2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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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幸福是会重生的》by 爱爬树的鱼
简介:
年24岁的任金笙是一个刚大学毕业工作还不满一年的菜鸟,由于身材长相屡屡被心怡男子拒列考虑名单,而心怡的职位也总被面试经理以不符公司形象拒之门外,当她又一次被面试人员以“形象不符”拒绝,仰天抓狂地拿出13岁那年的玉照诅咒那宿命的13岁时……
她穿了!!!
啊啊~宿命的13岁啊!这一次,我定要——扭!转!乾!坤!



第一篇现代重生文,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很轻松的小白文,却让我想得很多。

一个胖女回到自己的13岁,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很让人羡慕不是?因为经历过所以更知道自己缺少什么需要什么,重新回到命运转折的那一年,重新选择对自己最好的道路,这样的想法是不是你也曾有过?至少我有过。
故事里的胖妞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追逐爱情的那份勇气,已知道结局却还是勇敢地踏出那一步,去追逐那份也许注定无果的爱情,但幸好结局是美好的。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最喜欢这样的爱情,女主用她前生的十年暗恋男主,重生后没有暗恋,她用自己的一切让他爱上她,没有了前生的暗恋之苦,但之后无法改变的美国之旅却还是让女主的心动摇了,两人的不确定,那一次小小的试探终是造成误会险些让两人就此别过,幸好男主够坚定,坚定自己的立场终是挽回这场从小学就开始的初恋。
轻松的故事,流畅的文笔,心中的愿望,纯纯的初恋,这样的一个故事终是成为心中的第一。
 
[ 此帖被衣袂飘飘在2010-10-10 21: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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