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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时间的女儿》
狐狸99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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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女儿》

管理提醒: 本帖被 辛寻 执行锁定操作(2009-11-12)
  The Daughter of Time
  
  
  
  《时间的女儿》,约瑟芬·铁伊的小说,一本“另类”的侦探推理小说。
  
  
  
  本书中的被害人、嫌犯乃至涉案的所有相关人员是一群有着显赫声名地位的“古人”。翻开书页最前的人物表,一种被锃亮的闪光照到的炫目感令我闪避不及,本书描写的案件所牵扯到的可是尊贵的英国皇室成员啊!这是一起对在英国人的历史教科书中已然定案了的旧案进行重审的故事。
  
  
  
  以一本侦探推理小说而言,它是建立在没有人证、物证仅以二手资料及旁证的基础上的。毕竟,对于一桩发生在几百年前的案子,你是不可能去盘问证人,重验尸体——况且本案也没有真正找到过尸体,或去现场取证的。然而,躺在病床上的侦探格兰特先生,却凭着旁证与资料中的时间线明确的给了我们一个答案——那个本被宣判在被告席上却有着“法官席”气质的人是清白的。
  
  
  
  从所有书中罗列出来的历史时间来看,即使没有侦探本人的结案陈词,读者也能自己发现这惊人的事实。一桩流传百年为世人唾弃的谋杀案中的主犯,“驼子”、“血腥者”、“凶手”、“怪物”这些集所有邪恶称呼于一体的主犯,原来只不过是一桩政治需要的牺牲品。
  
  
  
  作者将格兰特的思考方式与破案思路直接写进章程里,让你直接跟随着探长的想法对案件中的疑点追究下去,而不是像我所读过的大多数侦探小说那样,只在最后才让侦探来解说他那让人惊叹的联想与推导过程。相应的,作者对人物的描写也是从主角格兰特的角度出发,带进格兰特的主观判断,而并非是作者这个旁观者的客观立场来进行描绘。这种方式对我来说还是一种比较新鲜的视角,也许这是我对书中人物会有那种奇特而鲜明的印象的由来。
  
  
  
  一路跟随格兰特,由疑惑、惊讶、不敢置信,辗转为气愤,怜悯,身为读者的我的情绪挣扎进了主角的心态中,疑惑着主角的疑惑,惊讶于主角的发现,不敢相信于伟人的谬误,气恼于所谓史学家的记载,怜悯那可怜的被唾弃了百年的无辜者。当那愤怒与同情在胸口中混杂满溢时,不禁想到陈凯歌那句话:“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也许我的愤怒与同情不仅止是针对这起陈年旧案而言的,事实上令我阖上书页后只能说出“好书”两字的原因远非如此。
  
  
  
  首先必须承认,以我破烂的只能知晓几个出众名字与事件的历史根基而言,要读懂英国历史实在太是头痛。而本书的背景正是在布兰塔吉聂特王朝末期、都铎王朝初期,光是人名就已经看得我晕头转向。不过,我的唠骚也就仅此而已了。其实整本小说所要探查的案件也只有一桩——理查三世与他神秘失踪的两个侄儿。也许你不曾听过理查三世的名字,但却很可能曾经听说过关于伦敦塔里失踪的小王子们的故事。在教课书与大部分史书中,都记载着,是理查三世派人秘密谋杀了他的两个侄子,结果引致了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灭亡与都铎王朝的来临。
  
  
  
  但是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呢?当你紧随在格兰特身后,翻查到这起事件中那些仿佛是细枝末节的错漏时,你会惊愕的发现这桩已被扭曲成惊悚故事的旧史不过是一件政治阴谋的产物。理查三世,做为一位处理国事精明、对待家人忠诚的完全合法而且在小王子失踪事件中完全清白的英格兰国王,因为叛徒的倒戈而在包斯渥战役中失去了生命与王位的国王,最终却在死后被他的政敌在史书中为他留下了一个残忍、暴虐、冷血而又无情的谋杀犯的形象。什么叫胜者为王败者寇,我怀疑还有比这更形象的诠释。但考虑到我残败的历史知识,还是不下这个断言的好,天知道还有多少我所不知道的颠倒错案被奉为真理记录在册呢?
  
  
  
  以前上必修的历史课,那些相似的年、月、事件名称,总像是我的冤家对头,每每令我措败不已,好像我永远不能弄清楚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事似的!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免迸发出这样一个意识,史书中真正有意义的就是这些无趣又枯燥但却有实物为证的数字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而它的意义,不仅仅是在于要看到它们,还需要站在严谨、公平与正直的基石上,学会以合理的想像力加以串连与推导。否则,你所得到的与其他那些流传着的史学故事也不会有什么区别。
  
  
  
  一本优秀的小说,一本优秀的侦探小说也同样需要这种合理的推导方式与执掌天平的基石。
  
  
  
  《时间的女儿》是一本好书,在它是一本精彩的推理小说之外,还同时是一本好的小说。它不仅像侦探小说那样让你在阅读的过程中转动你的大脑去进行思考,更难得的是,当你掩卷闭目时你仍然会为它所表达的、揭露的想法与事实所撼动,它鞭动着你继续思考下去。也许过了十年,当我再次触抚这本书的封皮时,我仍然会为它颤动心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