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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冰壶秋月,中秋书评——评多本
小小桃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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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壶秋月,中秋书评——评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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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你是我学生又怎样》
 

    人类最爱歌颂和赞美的是初恋,但在那个说不清算是少年还是青年的年岁,连自己是谁还没有搞清,怎能完成一种关于终身的情感选择?因此,那种选择基本上是不正确的,而人类明知如此却不吝赞美,赞美和糟蹋中,人们会渐渐成熟,结识各种异性,而大抵在中年,终于会发现那个“唯一”的出现。但这种发现多半已经没有意义,因为他们肩上压着无法卸除的重担,再准确的发现往往也无法实现。
                                                                                                                                                             ——《关于年龄》 

    意外地发现,其实有很多人没有看过这本书。好朋一直表示,师生恋这种事情,她才不要关心。

    说实话,一开始看到文章的题目我就没有打算接着看下去。不知什么事,什么时间,在文件夹里整理小说时,点开了。再次细细感受时,温软如玉。温软如玉,对比起女生,个人更偏好于温雅的男子。却是这样一个如书如墨的人,用自己的一生来燃烧了你,无法抗拒。 

    看书总是有一种不好的习惯,或者慢慢感受行文,或者极快地滚动鼠标。 

    先看的结尾,慢慢地往回倒。那时并不清楚两人原来高中就是师生,也不知道希望这一回。 

    那是最青葱的季节,如我,一直怀念的时光。那些相好的朋友,那位曾经心仪的男生,那群拎着小鞭子的老师。相逢那样的季节,暖如阳光。 

    天马行空的少年,年少轻狂的青春。 渐行。渐远。渐无声。让我想起高中的轻舞飞扬,那些肆无忌惮的日子。那些人,那些事,不再来。 

    和希妙的交情,友情常青。一起打闹的日子,帮希妙撑场面。也许希望走了,但时间没有停止,日子还在继续。那时,朋友分手,跟我哭诉,吵着订了机票去追,无奈也无助。其实,分手是为了让我们等待着下一个美好的开始。在一起相爱的日子里,我们都很幸福,这记忆让我足以相惜,便可以,只需记得曾经爱过。 

    “正因为有第二,第三次的恋爱衬托,初恋才得以美好”做为老师,或者准男友,解开心中的那个结。这样的爱恋难以放下,那我们便铭记,只求彼此幸福。
 

    希望世间能有更多的人珍视自己的每一步脚印,勤于记录,乐于重温,敢于自嘲,善于修正,让人生的前前后后能够灌溉,互相滋润。
                                                                                                                                               ——《收藏昨天》 

    彼此还是师生时,也许缘分,一次次的意外。KISS,蛋挞,其实意外并不是我不在乎,而是因为知道你介意。当再次问起时,才知道,为了你,他曾经是多么地小心翼翼。 

    那间糖水铺子,那碗芝麻糊,那勺杏仁豆腐,也许心头小小的恶作剧,其实此番场景,回味起来让人倍感温馨。有些事情,向来都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只不过这次只有一个当局者还在迷团中。其实,我也好奇,淡书墨是怎么做到吃完芝麻糊之后牙齿依然亮白,或许这就是小说的本质,但淡书墨的本质却让我觉得他如此真实地存在。 

    那次病倒,她是我的学生。想起自己曾经也在教室病倒,不过却没有出现如此翩翩的老师,是同学七手八脚把我抬去的校医院。微微一想,发觉之间的感情不相对,是或,不该如此。那句,婚后还是笑柄的“我还未成年。”未成年也总有成年时,强势如淡书墨,想得到的怎会离开。
高考前的最后时刻,到底有多重要,当时不知道,后来也不知道。只是觉得那时青春真好,有更多可以实现梦想的机会,陈思扬的选择让很多人向往却只能将心中的理想放下。聒噪与种种,总是年少的人用来释放自己心情的方式。 

    有个单词叫做control,也有一个短语叫out of control。却因为这一次的out of control,让小光开始慢慢地淡却了另一段感情,也并没有因为它的出现而影响了自己的前程。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引导你,让你的今后充满更多阳光。做为一个老师,多于一个老师,盼你展翅高飞。遇见这样一个人,此生足已。
大学前的暑假,风轻云淡般地过去了,楚菲菲的话,一惊,只觉得难言的疼划过五脏六腑。其实是在乎的,就算曾经努力地掩饰,痕迹还是会留下。有的人,走过就是走过,不带走一片云彩。有的人,注定是生命是浓墨重彩的一划。 

    当下个转角时你选择左转,回头早已是另一番景象。 

    对于喜欢上一个如此女生,也许匪夷所思,慢慢细嚼,合情合理。真实往往是最让人向往的。感动于那句话,就因为越喜欢才越会在意,处处为她设想,步步为她布局,反失了精准的判断。正好也对上了前面的out of control吧。 

    那个晚上,也许心心相映,对方的心似乎很明了。轻轻的吻,如淡淡的月光。 

    一个比你年少的男子,且如此优秀的男子。所有你未来所需要走的路,他先走过,你要吃的苦,他先尝。如此,有什么不好?希望此生也能遇上如此良人,引导并温暖我的人生。 

    新的学年,新的开始,有些事情却在延续,如友情,如爱情。 

    那晚的清风,让我想起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那一句轻轻地“喂”早已温柔地漾开了眉角。喜欢他们夜晚常常在一起的电话,如那个月亮,其实有时不在一地,共赏一轮明月也是一分福。如那个句啊一希太路,小女生的心思,想表达却不知怎么开口的心,总是能让人心头的花开,嘴角上扬许久。
两人还在暗地里的关系,有时觉得反而这样的一种躲藏让彼此之间的情更浓。似乎是老套路,以前的看过的小说总是讲到女主喜欢调男主手机的铃声,表示自己的地位。腊笔小新的铃声,虽不是淡书墨给配的,却很相应小光的真性情。 

    总是会有些小插曲,滕杨便当之无愧地炮灰,不知怎么地,看文是我特别喜欢给滕杨套上炮灰这个名字,淡书墨的许多方面都不是滕杨所能比的,单纯地认为自己输给了年龄,如果书中所说,人往往看得到迸放的美丽花朵,却不曾想到曾经毫不起眼的青涩种子。人往往在别人收获丰满果实的时候欣羡嫉妒,却未看到播种的艰辛。这一切的一切只是看上去很美罢了。小光的很多,在很早之前就是淡书墨一手带出,这是他珍惜爱护的孩子。 

    谈书墨会把辣椒酱推到赵水光跟前,赵水光掀了盖子就加进汤里。谈书墨把自己碗里的鸭肠挑到赵水光碗里,赵水光连眼都不眨地吃了,明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人,做着这样的事却像是再自然不过了。离开后发现,当把自己碗里的胡萝卜挑出来之后,却不知道该往哪放。生活总是平常,而当平常离去后,自己真的很想再次拥有。
关于留学,不知为什么,最近特别忌讳这个话题,不愿意再回顾,也不想再评论什么更多。每次看到淡书墨对小光对的那句话就感伤,出国并不是逃避,如果按你说得要独立,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就拿今日来说,感冒,发烧,没人会知道,没人会管你,自己找药吃,撑着去上课。这样的日子你要想好。 

    相处两地,连天涯共此时的机会都不再拥有,祝彼此安好。 

    曾经喜欢过不少老师,前些日子一直很萌新东方教我词汇的老师,也如淡书墨的儒雅、风度。那时为了他每天都很认真地上课,完成作业,复习单词。其实有些人,存在就能给人一种鼓励,一种支持,让你坚持走完那条路,也许充满荆棘,也许遍体鳞伤,我却会选择舔自己的伤口,继续往前,为了成功。 

    除了风月,让我更多感触的是那些为了梦想而努力的日子,仿佛如昨天坐在图书馆自习室自己的背景。曾经的汗、曾经的泪,为的是能与你一起牵手走到永远。呵,那时老师说,常常你会发现其实,在同一所学校,有很人与你未曾谋面,却一起在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要记得永远有很多人陪你。 

    嗯,非常喜欢里面淡书墨给小光系鞋带的那一段,道不清那种情,就觉得这人是真对你好,体现在每一个细节,让你全方位地感受他的爱,他的心。小时候奶奶还和我住在一起的时候,打点我的生活,也就是每次帮我系鞋带时最让感动,奶奶一边系还会一边说,鞋带不松,不然会容易摔倒。想想,那景,再也回不来了。安好。 

    补充一个小插曲,那时上新东方的时候,又再看了一遍这文,然后想想自己以前喜欢过的老师,在宿舍里狂叫自己有“恋师癖”,有一天,我一个室友就很不淡定地对我说,你最近到底发什么疯啊,怎么恋起尸来啦。不解。额。。。那个,她一直把“恋师癖”理解成了“恋尸癖”,并感叹我的癖好太怪异且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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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丫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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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09-24  
很久前看过的书。
大多情节都忘光了。
不过记得蛮好看的一本书。
桃子的评写的很感性。
hnizyj918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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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09-24  
淡书墨这个娃塑造的还好,一个印证就是俺米忘记他的名字,俺有看过即忘的本事,哦也
小小桃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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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10-02  
评《雁翎》


评《雁翎》

    点开了,又关,突然想凭着自己的记忆评这篇文。 

    什么时候看的已经不记得了,其实自己看过的小说并不多,喜欢上一本总是慢慢地往复品,短时间内很难再接受下一本,而挑到一本上眼的也很难。
行文很好,文笔出彩。其间发生的几个转折都衔接得流畅,没有留下突兀的痕迹。
说说书中的主角吧。

雁翎 

    不得不说,这是只有在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女生,嗯,不能叫女生吧,女人。有才有貌,知书达理。其实越是这种老套词,用起来却越觉得合适。小说的开头,回家遇上了家中大不幸,被人祸害,双亲和哥哥被押往京城。自幼生病,在山中养着,一直不被世人所知的小女儿。其实很容易想到,雁翎自会为家里解难。上京。总是有很多人当自己差时望着别人优,当自己优时望着别人差,不仅仅爱情是个围城,凡事都是围城。从那个小村子里出来,遇上一位接着一位的传奇男子,总是不好控制。最喜欢的那一段她在雪山生活的日子,那也曾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啊,不为凡事所扰,就算心里挂念着谁,想着谁,守得一份清静,不见也好。她的感情,从甄昭远转向皇上,这一部分是我最佩服的地方了,把那种水性扬花的感觉给擦掉,如冰如月,纯净。 

    她和甄昭远情深,两人一起驰骋沙场,都说在一起过过苦日子的朋友最亲,同甘易让人反目,共苦才换心。 

    花木兰替父从军,看过各种形式的后续,有说花木兰和将军好了,也有说花木兰跟可汗,也有说花木兰回家独自终生。当然,跟将军的版本最多,也被众人所接受。一女子在外从军,在众男子中间,却直至受伤才被人发现。不是说女扮男装做不到,只能说做到的女子要比很多男子,在各个方面都要出众很多。 

    雁翎,也算是一个花木兰的翻版吧,只曾读过木兰读,再将这一小说比较,算是相似经历,两人的感觉大相径庭。雁翎总给我一种淡淡的感觉,如早晨的清香。也许因为她第一次在甄昭远面前换上女装时留给我的深刻,总让我记得她的一身白裙和最后在椒房的那身火红。 

    也许和甄昭远一起在外淡泊,或那雪山,他们在一起时雁翎白衣给人的感觉更侠气,也更致远,如雁翎一往的生活。可以说皇上改变了她,至少她变成了那个不再淡淡接受的人,也开始明白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学会接受,也学会给予。 

    从甄昭远的感情过渡到皇上的过程,其实内心是很纠结的。一旦开始纠结,就证明了她并不讨厌皇上,纠结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就像绕圈子,一圈圈地走不出来。 

    抗拒过,沉默过。 

    有种人,如空气,充斥你的周围,如火,点点燃烧你的生命。我一向对这类强势的男主没有抵抗力,或许人生遇上了,想抵抗也很难吧。 

    两人最终在一起的日子,相守不易。内心些许患得患失,但皇上对她终是偏袒。知道她对大瓦欠的人情,还了。对甄昭远,也让着。对她的父亲和哥哥,也帮着。 

    其间种种浓情。 

    最后的离开,她也不舍,生得一女一男,带着女儿远走他乡。 

    那一次无意的相遇,内心终究还是挂着他。

 
甄昭远 

    大部分时候,偏好男主,喜欢HE。一次曾经听过一句话,其实,看悲剧也不是那么的难过,也许他们最终并没有在一起,但是那段曾经的回忆便是美好的,仅此足以。只是爱情总是那么伤,所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或者人们总是嚷嚷的世事不公。一开始他和雁翎真的很快乐地生活。那一次他们一起逃跑,让雁翎换上女装,不得不说他在雁翎心中永远都有一块地,只是处在的地方不一样了。有一句话:友情以上,恋人未满。似乎不适合出来评古架,但是描述此番此景很恰当。那句话:学会拿得起,更学会放得下。其实从一开始,皇上从他手中抢到雁翎,他就该意识自己这样争下去注定是输的,因为对手从如此劣势直达今日成果,处处彰显着必胜。 

    对于他,是文中的主角,但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接着评论他,到此吧。


皇上 

    那次看到作者的文案,写她开的新文,里面注明自己不会再写宫廷文了,因为这样一个人,不愿意再自己写出另一个比他或和他一样优秀的男子。也许出场时间有点晚,不符合男主一向的风格,但除了这点,比如从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人中,抢出其中的女主角,丢下男主一边,还名正言顺。此事古难有。 

    开始喜欢上雁翎是因为那个大瓦强 吻了雁翎吧,他的眼线看到了,也知道了雁翎为女身。一直没有点破,其实也不能点破,表明自己的眼线在盯着。对于皇上,最大的缺点与无奈就在于自己的眼线吧。或许也是优点。撑握着所有想知道的信息,知道的多,容易取胜,也容易伤了自己和最爱的人。 

    雁翎的离去,对他是痛苦也是幸福吧。她不在,想。他不在,机会。那些日子对他来说是很痛苦的吧,同样地像甄昭远一样,他也不愿放下,幸运的是,他最后得到了。个人认为,他之所以胜,关键在,那句,只要我想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信念上,两者分胜负分出。 

    心爱的人来到身边,挂记着的却是别的男人。折磨,却还要表现出一副淡然的表情。


各种龙套 

    印象深刻的龙套最之要属凤姐了吧,能在这样圈子混的男人要有一定的手段,而在这样一个男人圈子里混好的女人更得有手段。 

    大瓦首领,呵,因为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也是因为他,让皇上发现了雁翎是女子身吧,与甄昭远不一样,他很早就从中走出来了。对于很多事情,我们都不知道到底是幸还不是幸,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焉知非祸啊。

    甄昭远的弟弟 ,小说是同学推荐的,刚开始看的时候,就跟我说,你会很久之后才明白男主是谁。雁翎从进甄家开始,表现虽然淡雅,总是这种不特意张扬的长,冷得更吸引人。世间不乏优秀的男子,但是当有更优秀的人存在时,就很容易成为了炮灰。其实小说中他一直是个不错的男子,说实话,开篇的确让人觉得会是男二,只不过当设想的男一降到男二时,他便成了不幸。 



关于结局 
   
其实一直想有个番外,但是想想,其实这种开放式的结局也不为不好,总是老套地说让人有更多的想像,也是很正确的说法,还想看,却没有了。


(原谅我。。我写评喜欢写一半。。所以评一半。。关于很多部分都觉得个人看过了才能感受。嗯。所以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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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he77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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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0-02  
丫的,
我太爱你是我的学生又怎样了,
谈书墨是我的理想型,
不用那么有钱,不用那么精致,

我现在心里挺酸楚的,
我求,而不得。
楼主留言:
嗯。好男人总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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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love 橘果 +2 2010-10-09 感谢分享,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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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来,我怎么敢走,
998126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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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0-03  
小桃子~偶来鸟~给乃打酱油哈~

偶就是一酱油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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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偶又写了。
文非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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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0-03  
桃子写长评写得长,桃子对每一本书都有充分的理解,很有感触,特别是《你是我学生又怎样》,很有条理,写出了咱的心声啊。特别是这句:“一个比你年少的男子,且如此优秀的男子。所有你未来所需要走的路,他先走过,你要吃的苦,他先尝。如此,有什么不好?希望此生也能遇上如此良人,引导并温暖我的人生。 ”
很感人啊。
楼主留言:
呵,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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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zile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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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0-05  
哇啦啦 喜欢乃写的评论  让我又想去看遍。。。3 个评 头尾 是我最喜欢的书 何以我的最爱。。

就因为那 最初的感动 坚持到最后。。
楼主留言:
么么,也是我很喜欢的书。。
小小桃子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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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0-06  



评《何以笙箫默》 
    

    呵,我又评老书了,原谅我,其实我看的书不多,看来看去就哪几本,偶尔做做梦,寻找一点生活的趣曲会翻开看看。其实不想,或者不敢评这本的,算是很大的挑战吧。 

    对于这本书的各种各种想来也不用我多说了,谈谈自己的一点感受吧。因为我又看了一遍,算是温习。 

    七年后的重逢,其实这个世界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还在高中的时候,宿舍聊天就常常发现自己的初中或小学同学和舍友的初中或小学同学好上了,也许巧合,但世上的巧合真不少。数学老师总喜欢说小概率事件等于不可能发生,但是不可能发生就该概率为零,又怎能称做小概率。平行线的确不会相交,但生活中,没有谁和谁是平行线。相遇,只是缘分问题。见到他,见到她,心里还是充满了惊喜,不仅仅有惊,还有喜,心中的想,心中的念,七年不变。 

    出场,一个简单的逛超市,默笙和以琛的形象均跃然纸上。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一如她曾经的淘气。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一如他的沉着稳健。其实这种性格的搭配一直是我的最爱,不相同的性格,反而能擦出更多的火花。两人如都静如处子,闷着过日子,不知哪天会出毛病。两人如天天吵得剑拔弩张,看来离婚的日子也不远了。 

    更深的相遇,更解不开的纠缠,在打开那个钱包,那张照片后。总是各种小说,各种电视电影,当两人好上,钱包里、桌面上、床头柜放的都是他或她的照片,表示日夜相思。总是习惯在自己的书本、照片各种东西归属权为自己时,在上面大大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华丽丽地表示,This is mine. My sunshine,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的天空乌云密布,那一米的阳光从中通过,在七年以后。 

    关于萧筱或者少梅,还是那句老话,爱情总是那么伤,曾经好友分手,酗酒,天天以泪洗面。那时感觉好无助,要说什么话已想不到,要帮什么忙,也力不从心。其实人应该开心地活动,不该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任何人之上,哪怕是父母,因为真正爱我们的人,希望我们永远快乐,而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人存在。初中的时候看《最游记》里面有一段,是悟空和红孩儿的决斗,起初是红孩儿占着上风,后来慢慢地形势扭转,虽是按着常规,但是我觉得这次常规得很有道理。最后,悟空对红孩儿倒下时说了一句话:你总是口口声声地说着要为你母亲,为谁谁而战,但是我,是为了我自己,只有先对得起自己的人,才能说对得起他人。对于《最游记》的评论褒贬不一,便不以多讲,但这话,说得很入我心。生活,为了他人,也不要忘了自己。也许有点自大的感觉,但是不代表我们心里没有他人,只是不要没有自己。 

    对于误会,真的可以让人天涯海角。解铃如都为系铃人,那也许再也解不开了。萧筱的点破,也可能是内心一直放不下的情,终于还是开始面对。一次的没遇上,向来缘浅,奈何情深。缘分是个虚无的词,没有人能给出个深浅的比量。如真缘浅,七年前怎会好上,而七年后又怎会相遇,也怎会再次看到自己当年的照片。 

    七年前是你拔足倒追,那现在,我还回来,让你停留在我身边。其实对于再次相见的推理问答,呵,有点小白,于是便个人地推断为,在爱情中的每个人都是傻子。 

    七年前的赵默笙,阳光不足以形容,有些人不需要那么优秀,就是那张笑容灿烂的脸,融化了我一整个冬。 

    大家都看过这文了,于是就不断地剧透了。 

    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其实七年前就开始了,那晚的爆发,我对你的爱,难道你真的不明白?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爱得如此,怎道缘浅。 

    以琛和默笙再次回到校园的那一段是整本书我最爱的地方。百年老校是不怎么会变的,那些大树,那些看来很陈旧的宿舍楼,那些欢笑着走过她身边的学生,记得曾在大一的时候回过一次高中,那个我呆了11年的地方,刚刚百年校庆结束的学校,不能说粉饰一新,确也变化很大。那些曾经的扬尘路,取之的是硬板板的水泥,那些曾经的古董楼,也都换成了洋气的新宿舍。 

    再相逢时,物事人已非。往事历历在目,曾经那些事,曾经那些人,却都还留在心头,挥之不去啊。想起,又怎能怪自己没有出息,是谁都放不下这段情。那时她陪以琛去上课,上自习。常听人道,大学是最后一次感受纯真恋爱的机会了,过了这时机,以后的社会总是会掺机各种功利。一点点平凡的事,此生能够拥有,怎能放下。
对于以琛那句“我没听”念念不忘啊。 

    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向恒说得对,以琛不是不够冷静,不够理智,只是默笙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
总有人喜欢以醉买忘记,不断地以各种方式伤害自己以来忘却自己心上的那段伤,这样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勇气、信心,或许是不想放下。 

    那一次静静地停留,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惊扰她。看过何以的同人后续,不做过多的评论,里面以琛有一句,我尊重她的兴趣。以琛一直都是让着默笙的,包括那些上自习的影响,上课的出丑。
以一种不知道该怎么说清的身份出现,那些事,总是不法说清,因为连自己也道不明。 

    那些的伤疤没有好,再被暴露在空气中,嗤嗤地痛。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话说以琛让默笙回到自己身边的那一段,该是文中所谓的虐了,那三个字,对不起,起不了作用。(我觉得我虐文看多了,这一小点,一点感觉也没有,额。。) 

    对于默笙的爸爸妈妈,天下父母,最疼爱的永远都自己的儿女啊。如果默笙知道最后的那些事,对爸爸和最爱的人之间做出选择,就像那道被出了一亿遍的题:如果你妈妈和老婆一起掉起河里了,你会先救谁?默笙真的很幸运,都说年少最幸福,因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担忧,因为知道得太少。其实看到默笙去扫墓那里,还是感伤了一下,哎,漂泊在外的人,哪有不思乡。 

    那时,有一次自己出游,一个人傻傻地在另一个城市,在街上乱逛,也曾幻想着能虽上那些认识的人,也曾有过种种美好的邂逅的设想。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的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想着慢慢忘记曾经的事,试着让自己开心。 

    当初,站在显眼的地方,那样如果我找不到你的话,就让自己被你找到。多年前的你的那些习惯,在思念你的日子里,一点点地重复。那个人,不是喜欢的人,是很喜欢的人。 

    病了,推掉节目,一半真,一半假。 

    那个亲吻,相爱的人,管谁生日呢。难道,我爱你,你还感觉不到吗? 

    不知道以玫是不是那个解铃的人,至少是个线吧。做为个旁观者,看得清,也明白其中。两人的感情,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此刻,我愿意将它看作一首情诗。不愿离你而去。 

    其实逃走的那一刻,内心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常常都是一些无意识的作为,这么地逃走,因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那些开口的勇气,不知道是否足够。 

    突然的婚姻,各种纠缠与纠结。谁也没有想到这些年来的爱,换来的是这样一次在签字时都犹豫的婚姻。新婚之夜的离去,独守空房。更感伤地在,自己也许,再也走不进他的心了。 

    世界上最独立的新婚妻子了,连安排房间的那一通电话都打得很生疏,其实还是有小许安心吧,过去的总总不愿再想,他人妻,现在她在自己身边,是她的丈夫、先生。璀璨的城市,很容易就叫人目眩神迷,迷失方向,那一闪的闪光灯,又再次回到了从前,他们的初遇。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而现在,让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将她强行,该叫做强行吧,留在自己身边。 

    其实那些小毛病还是没有改,只是适时地控制了。那些习惯,可以说,是为了你而不变吗?那999个小方格,一直没有数到1千的勇气。心里缓缓升起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因为那句husband,那个心里最在乎的人啊,对别人称自己为丈夫。 

    盛情难却,其实自己不喜欢,不习惯那个味道,此情,让人无法拒绝。四个字,道尽人间各种情。 

    这些年,从来不敢幻想有这么一天,她又是这样触手可及,一伸手,一低头,默笙就完全属于他。晚上的等候,以琛暗暗叹息,那越来越柔软的心情再也控制不住了。呵,故事从这里开始走起顾大的温情路线了。最感动的,不是天天的玫瑰花,不是那华丽的钻戒,夜晚秉烛的那盏灯,为我而点。 

    你的存在,再安静,那气息萦绕,我不能专心地做其它的事情,因为你的存在,分散了我的注意力。知道,带她来是个错误,但是,却想着她在自己的视线范围。父亲的伤,两个人的情,只能这么地放在心里。 

    签字,如我,喜欢不按常理的笔划,不想别人签得一样。曾经那些回忆不是错,也许个人认为昔日的甜蜜已经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但是不努力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他们才能重拾昔日的幸福。 

    香港的转折,不知怎么形容,两人总算打破了僵局。算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吧。呵,不知怎么得,看到这里的时候总到不自然地想到一个很老土的故事。科学家们做实验,如果将青蛙放进水里慢慢煮的话,青蛙直至煮熟都不会有任何反应,但是如果一开始就把青蛙放进开水里,它会马上跳出来。(额。。这个青蛙用在这里让我也有点无语)有很多时候躲来躲去,一直不面对,不解决,当下决心开刀时发现已经晚了。来得早一点,惨烈一点,痛痛快快。 

    其实顾大的文总是喜欢说话只说一半,于是似乎她笔下的人物也喜欢走这种风格,常常里面的句子,两次,都有不同的感觉,分不清。 

    当温情再次回归,那种溢出的幸福。 

    不知如何评论,只是一次次看到的时候,都觉得很温暖。 

    都是锁碎的小事,点点的,布散心房的每个角落,此生难忘。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其实觉得两人生活最快乐的感觉是如同,以琛忙他的,默笙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明白对方的点点滴滴,不用做过多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地陪着,幸福美满。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那些远在他乡的日子,我很想你,一句简单的话,道却无数情,无数思。那些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似乎应该加上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我们彼此不相爱,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道,不是明明爱着对方却不能再一起,明明想着你,爱着你,却张不开口。 

    应晖的出现,化解了最后的一点痛。 

    如前面所说,其实有时候笨一点反而是好的。如果可以,我选择,对这个世界上的消息进行筛选吸收,让那些不快乐消逝。
 

 


[ 此帖被小小桃子在2010-10-06 16:3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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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wayslove 威望 +10 2010-10-06 感谢分享,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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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0-06  
我突然看到桃子的签名。。自挂东南枝,雷,这几天一直在和小歌说这个,好有笑点啊~~~
楼主留言:
我是被逼自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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