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见面就破处piapiapia,这个笑死我哈哈哈哈,虽然的确如此。
我觉得最主要还是原小说作者,因为不是文学家,所以选用的XXOO时候的用语都比较简单直白(暴力?!)记得促使原小说作者写这文是因为暮光粉,太爱暮光男了,但为了小说,不得不在word文件内含泪用现男主姓名替代了暮光男的名字(这也是奇葩,她真的是含泪替换了所有名字)。
想看这部戏也主要是,因为SM哈哈哈,能抄得那么火,也是一资本了。
楼主留言:
文字版的a片啊,不直白怎么叫a片呢?哈哈。不换名字就不能出版啊,涉嫌版权的问题。(我绝对不承认我看过以Edward, Bella版本的50度灰)
其实,更奇葩的是作者她写同人的部落格其实是她儿子帮她开的。威武~心灵强大~